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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共產將「政治犯」當作「刑事犯」
l 1955年的「政治犯」已被關了22年
他名叫【阿獸】,1977年時他約50歲。他的罪名是傳播【人文佳品】組織的詩文,他並沒有被判處任何刑罰,但他已從1955年起便被關在改造寨內。
第一次遇見阿獸時,是我在【競賽常務】辦公室附近的B區某一隊飯堂內,描繪一幅鼓舞寨員的畫像。他來看我繪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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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什麼你不自我繪畫一幅鼓舞寨員的畫像?】他問我。
我頗為愕然反問他:【你為何這樣問我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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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因我認為你有足够能力創作一幅畫像而不必模仿報紙。】他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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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謝謝你,但這是我在每一改造寨的處事方式。因這幅鼓舞寨員的畫像不是我的創作,我比較易於置身事外,誰都不能對我扣上罪名,畫像又不是照我的意思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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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你很聰明!】
他個子稍矮,但並不如其他人的瘦弱。他頭髮幾乎都已花白,但他看來並不顯得很老。他問我有關【越南南部】很多東西,問我替【南越】政府做什麼事,問我有關我的家庭等等。我只籠統回答,因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越共【幹部】想調查我。
我想問他犯了什麼罪,判了什麼刑,但我覺得這樣問很沒禮貌。在B區幾乎所有犯人都是刑事犯,犯的是殺人、搶劫或強姦罪。他們的刑責至少是十年。
與我在同一繪畫室工作的一位刑事犯【阿風】告知我,【阿獸】其實是【政治犯】而非【刑事犯】。但【阿風】不知道【阿獸】到底因什麼政治問題被關起來。
【阿獸】是在【寨指揮組】工作的寨員,替幹部養豬。由於他在寨的時間已很長,幹部可以不用監視他,讓他去任何地方。有時他帶給我一些食物,一些蔬菜,逐漸我們互相瞭解多些。
l 共產如何對付【人文佳品】風潮
【阿獸】告訴我自【1954年】越南北部被【共產侵占】後的情形:所有替【法殖民政府】或【本國政府】服務的【公務員】都【被捉去勞改】,很多人已在改造寨內【魂歸天國】。【一息尚存者】則被送至各【國營農場】直至【了結殘生】。
1955年之【人文佳品】風潮,幾乎所有與【黨】之路線持相反思想的【騷人墨客】均被【改造】。【阿獸】不是藝術家也不是作家,他只因持有【人文佳品】組織的作品而被人告發,讓他【因此事】而付出從1955年起被【關進改造寨之代價】。
【阿獸】從1955年起至今天已在各改造寨內渡過了22年歲月。他被關過了【老街市】、【安沛市】、【山羅市】等等各寨,然後轉來【新立寨】等候去農場。【阿獸】說,從來沒有釋放過【沒有被判刑的寨員】,除非此人有親人是【共產黨的高級官員】,或者有【奇蹟】發生。
因我發現幹部不需要監視【阿獸】,他可以去任何地方,我問他為何不回家。他說他已回家兩次了,但,在共產社會裡,你沒有辧法逃走或生存。共產操控所有東西包括我們的家庭,我們的親戚,及我們的鄰居。
此後數個月,我經常見到【阿獸】,直至他被轉送到一個稱為【紅場】的國營農場為止。
【下接第34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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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「郭金燃」之e-mail address為:a699300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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